学校召开《江西师范大学章程》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14-10-16 浏览次数: 132

 

 

    10月12日下午,《江西师范大学章程》专家论证会在我校青山湖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十楼会议室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杨建平、江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曹国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水弟,学校党委书记田延光、校长梅国平、副校长姚弋霞、校长助理丁晖,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人保厅、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文化厅、校友代表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30余人出席论证会。会议由姚弋霞主持。
    梅国平在致辞中指出,学校一直致力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对章程的制订非常重视,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数易其稿,前后历时两年,形成了章程文本审议稿,一家之言终有限,众口之词总在理,希望与会领导、专家学者、校友多提宝贵意见。
    杨慧文在讲话中强调了高校制定章程的重要意义,介绍了全国和我省部分学校章程制定修改、审核通过等方面情况,肯定了我校章程制定取得的成果,希望我校能够集中各方智慧,制定出一部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师大特色,能够在全省师范院校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章程,并以此为契机加快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姚弋霞对各位领导、专家、校友利用休息时间来学校参加章程论证会表示感谢,并简单介绍了章程制订、起草的过程等基本情况。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江西师范大学章程》(审议稿)内容全面,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句精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学校特色和发展目标,体现了开放性、民主性。同时,与会领导、专家学者、校友也从章程文本的体例结构、条文内容、文字表述以及章程的宣传展示、英文版本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田延光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江西师范大学的章程,乃至进一步推进江西师范大学事业发展都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会后学校将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消化和吸收,并结合中央最新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发展实际,尽快修改完善,尽快报批发布。学校也将以章程制定为契机,认真总结办学经验,大胆改革,积极探索,努力把江西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文/王斌 图/黄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