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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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文单位草拟文稿,送交秘书科。
2、秘书科对文稿进行修改,制成文件。
3、先后呈分管秘书科的副主任、主任审核。
4、经主任审核后,根据实际内容,呈分管校领导审签。
5、经校领导签发后,转主任复核。
6、主任复核后,转回秘书科校对。
7、校对后,由机要室编号、挂网公布。
8、文印室印制、分发。
9、机要室将文件存档,年底移交校档案馆。